學校專區
臺北市113年表揚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就業薪夥獎及校外實習樂扶獎楷模廠商表揚一案,請各校踴躍推薦符合資格之廠商參與遴選。
一、推薦時間:113年6月17日(星期一)至113年7月31日(星期 三)。
二、推薦方式:將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至臺北特殊教育學校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郵戳為憑)郭宇婕教師收。
三、其他相關資料請參閱實施計畫。